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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为啥“接力”任职“接力”落马?
    发布日期:2010-04-23

       原镇江市扬中公路管理处主任张某在对外工程发包中,收受他人贿赂达到48万元,案发后,检方发现张某的前任主任陈某也涉嫌受贿。记者19日从扬中市人民法院获悉,前后两任主任陈某、张某因受贿罪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0年4月20日《亚博体育》)

      其实,只要我们感兴趣,上网百度搜索一下,这种前“腐”后继的案例多的是。如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大肆贪污索贿案发不久,原湖南省副省长李大强就紧步后尘有过之无不及伸手被擒;原广西自治区主席和副主席三年之内腐败“传帮带”联袂镣铐加身;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和副厅长一年之间搞腐败“接力赛”,双双中箭落马;原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及8名交通官员前“腐”后继,接二连三地犯罪成囚;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曾锦城因贪污受贿身败名裂而后悔不已,继任厅长张昆桐又一脉相承,变本加厉而遗恨终身。

      由此,让我想起我国的一句古话:“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意思是要从犯错误的事件中吸取反面的教训,引为戒鉴,防患于未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不仅不能“人病我防”,反而变本加厉地展开“腐败接力赛”,着实令人震惊和痛心。

      但是,在一次次的痛心乃至揪心之后,我们发现,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腐败也有惊人的雷同之处。这在扬中公路处两任主任陈某、张某靠修公路敛财的前“腐”后继中再次得到验证。

      那么,贪官为何会出现“接力”任职、“接力”落马呢?我想,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除了这些贪官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善于伪装,加之考察失实、失真,干部带“病”提拔等因素之外,拥有绝对权力、权力失去监督是其关键所在。

      记得英国历史学家阿其顿有一句含义深刻的名言:“权力容易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败”,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极端的集权失去监督,必然产生大腐败,这是近几年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一再证明了的一条规律。而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这也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而取得的一条经验。

      所以,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不能指望“贪官们”自我觉醒。事实上贪官们一旦开始“腐败”就难以“悬崖勒马”。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形成氛围,开启“警示灯”; 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念好“紧箍咒”;加大查处,从严惩治,架设“高压线”;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筑牢“防火墙”。只有从源头上根除其“病灶”,建立一个“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并让这些相关制度互为制约、互为支撑,才能从根本上消灭孳生和繁衍“贪官们”前“腐”后继的土壤。

      如果仅仅止于见一个、查一个,而不去反思、封堵体制上和机制上的漏洞,不去改变领导干部的权力生态,净化官场风气,那么,官员前“腐”后继的现象就不会绝迹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