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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社会组织理当党建与业务“两翼齐飞”
    发布日期:2010-03-02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财政部、司法部调研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他指出,要认真研究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领导作用和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创新行业党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双推进。

      新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为此,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注入了动力。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对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把新社会组织纳入到学习实践活动当中,涌现出了许多好的经验,收到了很好地成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渐完善,党在各个行业的组织系统和领导系统也要健全和完善。要认真研究在新社会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认真梳理出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理顺行业党组织管理体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抓党建的责任,根据行业特点建立组织、开展活动。要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力量,支持和保障行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在做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新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新社会组织“两翼齐飞”、科学发展。要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转变成促进工作的措施;要认真思考行业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动行业发展。要坚持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相结合,以党建保发展、以发展促党建,在新社会组织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促进、业务与党建同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