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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评论员:以制度建设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0-01-15

        “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对反腐败斗争,我们党始终态度坚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在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次彰显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胡锦涛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内容的丰富和发展,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认识上达到了新境界,方法上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决心很大、工作力度很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一些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腐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有所上升。

      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在新的历史时期,反腐败仅着眼于案件的查处和单纯强调思想教育和自律远远不够,只有从制度上构建遏制腐败蔓延的堤防,才能有效防治腐败。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管长远、治根本,无疑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到与时俱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让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从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反腐倡廉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到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各级党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遵循,是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的根本保证。

      2010年,我们面对的局面十分复杂。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依然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全党同志务必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